“5·12”地震灾害对我市畜牧业造成了巨大损失,为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,市畜牧食品局组织全市畜牧系统从五个方面积极抓好恢复生产工作,力争实现畜牧业受灾不减产。
一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,维护产业安全。一是坚持“大灾之后防大疫”思想不动摇,进一步加大防控物资的组织调运工作力度,力争5月20日前将防控物资全部调运到位。二是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畜禽圈舍、环境实施拉网式消毒,同时加强动物饮用水质的监测和消毒工作。三是对因圈舍垮塌压死的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,对幸存畜禽实施紧急注射,严防重大疫情发生和蔓延。
二、积极开展抗灾救灾,努力恢复畜牧生产。一是积极动员未受灾的养殖户加大填槽补栏力度,力争人平增养一只禽,户平增养一头猪,以弥补因灾害造成的养殖总量不足。二是及时帮助受灾轻微的养殖户排除安全隐患,加快圈舍修复进度,尽快恢复正常生产。三是对受灾较重的养殖户结合恢复家园一并规划圈舍,并在救灾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,抓紧启动重建圈舍工作。四是加快恢复种畜禽生产。充分发动养殖户自筹资金和救灾资金相结合,力争在两个月内投入正常生产。继续加快二杂母猪扩繁场建设,加强毛兔、土鸡选育和牛品种改良工作,努力保护核心生产力。五是加快饲料生产企业正常生产。指导饲料生产企业加快厂房、车间修复和设施设备检修进度,尽快恢复生产,确保市场稳定供应。六是提前做好秋季优质牧草播种的准备工作,新增播种优质牧草1万亩,以弥补工业饲料市场供应短缺。
三、进一步加大畜牧投入品管理力度。对饲料、兽药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,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养殖环节,指导养殖场(户)严格执行兽药、饲料使用的相关规定。对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管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,依法予以严处,确保投入品安全。
四、加大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力度。一是加派动物检疫人手,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确保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以及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%。二是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“四不一处理”的相关规定(不上市、不转运、不销售、不上老百姓餐桌,并坚决实行无害化处理),确保畜产品安全。
五、加强畜产品市场监管,保障市场供应。为做好灾后畜产品市场供应工作,市局就进一步加强畜产品市场监管和市场供应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,实行每日价格及畜产品供应量动态监管,以确保畜产品有效供应和价格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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